关联申报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建议开题报告

 2023-01-13 06:01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通过全球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和复杂的税收筹划规避纳税义务,这使各国税基受到了侵蚀,为此,全球掀起了打击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浪潮。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税收管理形势,我国各地国税、地税机关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带领下,积极参与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等一系列国际税收治理工作,切实强化跨境税源管理,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2014 年,我国反避税管理、服务、调查三项工作对税收贡献 523 亿元,共完成反避税案件257 件。

近年来我国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特别是深度参与 BEPS 行动计划,代表发展中国家提出意见与建议,很多建议被最终成果所采纳。2015年10月,BEPS项目15项行动计划顺利完成,并发布成果报告,这标志着 BEPS 行动计划步入成果转化、具体实施的新阶段。根据BEPS行动计划要求,同期资料和国别报告是增强税企间信息透明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各参与国必须完成的四项最低标准之一。为促进 BEPS 成果在我国的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结合多年反避税工作实践,发布了2016年第42号公告,明确同期资料和国别报告的相关要求,同时对关联申报的内容加以细化。

近年来,OECD 陆续公布了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的 15 项成果,其中多项行动计划都与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直接或间接相关,例如第13 项行动计划“转让定价文档和国别报告”以及第 8-10项行动计划“确保转让定价结果与价值创造相匹配”。向税务机关进行关联申报和提供同期资料是我国纳税人的义务,同时,关联交易申报数据与同期资料也已成为税务机关开展反避税工作的重要选案来源。因此,做好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的准备工作,对于企业加强税务管控方面的合规性以及有效防范税务风险都有着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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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一、关联申报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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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内研究现状:

1.祝培洪、张蓉芳、杨林林(2009)对照《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试行)》(现已废止)对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关联交易类型进行了比较,对关联业务往来申报资料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税务机关和企业在关联申报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以及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对策。

2. 金杜律师事务所税务合伙人段桃(2016)对42号公告进行了解读,认为随着“BEPS”行动计划在中国的落地,企业将面临关联交易中的转让定价更为严格的合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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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图书馆搜集及整理相关资料;

2022年11月26日至2022年11月29日,撰写开题报告,提交由老师审定,修改并完成开题报告;

2022年1月至3月13日,再次搜集资料,针对论文的研究对象和任务,撰写并完成论文初稿,交由老师审定,并接受指导;

2022年3月14日至4月30日,按老师的指导意见修改论文初稿,深化论文的内容和研究的结果,按规范化要求形成修改稿。同时提交外文文献资料的翻译和中期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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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冯炜.对提高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准备遵从度的建议[J]. 国际税收,2016(08):17-20.

[2]税总解读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J]. 财会学习,2016(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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