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2012年9月1日,我国开始实行经过修改的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后销售的消费税纳税新政策,该政策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委托加工消费品的销售纳税问题产生了重要影响,例如新政策对企业是否需要补缴消费税产生的影响。委托加工方式下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计税规定的解释颁布后,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发生变化,由此引起对消费税纳税筹划方法变化的探讨。同时,由于现行会计准则和税收政策的差异,二者不能有效对接,使得消费者的会计处理面临着与税收规定脱节,核算欠规范,已缴消费税转出不明确等问题。
2. 课题关键问题和重难点
关键问题:
1、我国委托加工消费税的现状及问题
2、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的新旧政策之间的对比;
3. 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随着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经济的不断发展,专业化生产与协作的加强,委托加工业务越来越常见,企业经常委托其他单位代为加工应税消费品,然后将加工好的应税消费品收回或直接出售或自己使用。为了严格管理委托加工环节涉及的消费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财法〔2012〕8号)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51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该政策于2012年9月1日起实行。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委托加工业务的消费税和消费品的含义界定,第二部分介绍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的会计处理,第三部分总结当前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的会计核算方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且提出改进方法,最后结语。
一、委托加工业务消费品及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的含义界定
4. 研究方案
通过借鉴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本文试图调研发现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新旧政策存在问题,分析影响委托加工业务会计核算和税收筹划的措施。
研究方法:主要通过理论分析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首先论述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的理论原理和税收原则,接着举出相关案例进行论证,并为企业提出建设性意见。
本文主要框架:
5. 工作计划
论文具体写作步骤,以下为示例:
1)查阅与委托加工业务消费税相关的资料;进行文献的阅读及整理,写出文献综述;
2)根据文献理论回顾,进行理论分析,初步建立分析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