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文献综述包含参考文献)
文献综述一、研究背景在我国居民杠杆率上升、个人过度负债问题愈发严重的现实背景下,[ ]以个人破产制度为核心的个人债务清理程序的重要性也日益突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的通知》、《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也明确提出了建立个人破产制度的目标。
截至目前,个人破产制度既有来自司法实践的探索,又有立法层面的规范:温州市、吴江区等一些地方性法院审理了债务人最终获得免责的个人债务清理案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浙江法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类个人破产)工作指引(试行)》;北京外国语大学个人破产法研究中心发布了《个人破产法(学者建议稿)》;深圳市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截止到2022年3月16日已经受理了19例个人破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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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的基本内容、问题解决措施及方案
一、拟解决的问题:(一)明确个人破产制度的实施背景、制度的正当性依据(二)具体分析个人破产制度实施过程中会遇到的阻力,寻求解决方法(三)就个人破产制度的争议问题发表看法二、研究方法:在研究方法上,主要釆用法教义学研究方法、规范分析法与实证分析法中的比较研究法。
1、法教义学研究方法。
通过梳理相关文献,为个人破产法实施的必要性与正当性提供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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