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近年来,家庭暴力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和通信网络的发展也让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家庭暴力在某种意义上其实随处可见。家暴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层面最不能忽视的问题之一,也是很多婚姻家庭关系破裂的推手。它从来不是一个家庭的内部矛盾,而是整个社会应该重视起来的黑暗之手。
根据最高法发布的《司法大数据之离婚纠纷》,2016~2017年,在全国离婚纠纷涉及家暴的一审审结案件中,有91.43%的案件是男性对女性实施家暴。另外2020年全国妇联发布的数据显示:在中国,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殴打,2.7亿个家庭中,约30%的妇女遭受过家暴,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以及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出台,受到家庭暴力的女性理应越来越少。然而现状是,尽管立法不断完善,普法工作也在稳步推进,大量的家庭暴力案件仍然层出不穷,其中不乏“碎尸”“抛尸”等情节严重的杀妻案件。由于互联网的高度公开性,此类案件能够快速在网络上传播和发酵,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第一部分:家庭暴力在我国婚姻家庭中的存在情况以及家庭暴力形成的原因,并引用《中国妇女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每年有关家暴的统计数据作为支撑;
第二部分: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女性在寻求帮助时遇到的困境和我国现阶段为其能够提供援助的法律途径和社会途径;
第三部分:域外的对家庭暴力的研究现状及对受家暴侵害女性的保护措施;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我国,关于家庭暴力研究起步较晚,甚至到了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提出“家庭暴力”这一议题时,“家庭暴力”的概念才首次引入中国。在此之前,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家庭暴力一直被认为是“家务事”,甚至有很多基层干部认为“打老婆根本不能算个事儿”。到如今,随着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和通信网络的发展,家庭暴力成为了社会的热点问题,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从产生、历史背景、反家庭暴力法等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研究,法律制度也越来越完善。2000年湖南长沙发生令人不寒而栗的“高楼抛妻案”,湖南省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成为我国反家暴历程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并将“家庭暴力”首次收纳进法律。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才为我国反家庭暴力运动提供了最为有力的支撑。但是由于救济制度还不够完善,我国法学领域基于家庭暴力救济制度的研究还有所欠缺。
在国际上,关于家庭暴力侵害的救济制度的研究及立法较我国进行得早,英美等发达国家在相对家庭暴力充分的认知上进行了多年的研究,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经验,都领先于国内。尤其是在家庭暴力的救济制度方面颇有建树。近年来,联合国通过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一系列文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自由,并将11月25日确定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欧美等发达国家是积极应对家庭暴力的先驱,制定了一系列对受家暴侵害妇女的救济和保护制度,并广泛用于司法实践。比如英国建立了“妇女庇护所”,受家暴的妇女提供食宿和法律援助并设立“家庭暴力登记簿”登记有家暴史的惯犯,便于查阅;加拿大确定了强制司法干预的制度,鼓励警方干预家庭暴力问题;在美国,为受家庭暴力申请民事保护令已成为最普遍的措施;挪威政府制定“政府行动计划”,确定了对于家庭暴力无条件司法干预的原则等等。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选题工作;
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开题工作和论文培育立项工作;
5. 参考文献
[1]夏吟兰.家庭暴力防治法制度性构建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
[2]卜卫,张琪.消除家庭暴力与媒介倡导:研究、见证与实践[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