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本文的研究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税范围,十九大报告也多次提及消费税改革问题,包括“在中高端消费培育增长点”“完善促进消费的机制体制”“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等。2019年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并从高档手表、珠宝首饰开始试点,进一步推广到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如今新的历史条件和新的国际国内环境对奢侈品消费税提出了更多的政策目标以及期望要求,奢侈品消费税在征税范围、税率、征税环节和方式上要从一个新的角度上进行推陈出新,以便于我国当前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使消费税的主要功能得以充分发挥,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本文将在新时期社会背景下,研究奢侈品消费税制度的改革。
本文的研究理由: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本文的研究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通过理论分析,指出我国奢侈品市场消费的现状及特点,并指出在我国对奢侈品课税的意义。(2)通过实证分析,指出我国奢侈品课税的现状,以及我国奢侈品消费税制度存在的征税问题。(3)在此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和建议。
本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是奢侈品消费税的未来改革方向和具体征管措施:第一,实现消费税的扩围,纳入更多的奢侈品和奢侈性消费行为;第二,进一步调整差别性税率体系,实现税负公平;第三,加强海关税收征管,减少奢侈品消费税流失。
本文共分为五部分,写作提纲: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现状:
(1)关于奢侈品消费动机的研究分析:奢侈品消费动机的研究最早是Veblen提出来的,Veblen认为奢侈品消费的主要动机是炫耀,富人消费奢侈品主要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势、地位、荣誉和成功等。Cavender和 Rein认为中国的中等收入消费者购买奢侈品的主要动机是用奢侈品表现他们的社会地位并希望获得别人的尊敬。Sun和 D’ Alessandro的研究发现,影响中国消费者购买奢侈品因素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传统因素,包括地位、人际关系等,另一个是政治意识形态。
(2)关于对奢侈品征税问题分析:亚当斯密认为,对必需品的征税会使其价格提高,从而会降低人们养家的能力。而对奢侈品的征税会无差别地落在地租,利润及工资收入上,因此不会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在亚当斯密观点的基础上,穆勒更提出,从税收的调节作用出发,奢侈品税是间接税中的最佳税种。通过对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比较,穆勒还提出了他的税种选择主张,他认为直接税(除地租税、房屋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由于得不到纳税者的诚心合作,因而不是完美的税种,除非是国家遇到紧急情况,否则就不应开征这种税;间接税中的关税和消费税等,其中属于对必需品和生产资料课征的税种也不宜开征,他建议应该主要针对奢侈品征税。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2022-11-11至2022-11-30 搜集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联系指导老师。对这些资料进行分类汇总,整理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和开题报告的撰写;
2022-01-01至2022-01-31 查找资料,寻求并汇总数据。思考论文大致提纲,总结成文,上交导师等待指导意见;
2022-02-01至2022-02-28 完成初稿,并交与导师审核;
5. 参考文献
[1]Dubois. Why people Buy Things They Don’t Need [J]. 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2013,6(11):102-114.
[2]Nesbakken.Price sensitivity of residential energy consumption in Norway.Energy Economics,1999,(6)
[3]Brown V.Kozinets S.Teaching Old Brands New Tricks :Retro Branding and the Revival of Brand M eaning [J].Journal of Marketing ,2003 ,67(7):19-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