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农民工作为中华共和国公民,本来应与其他人一样平等的享有权利并且平等地履行义务,然而由于历史和制度的原因,却成为#8220;二等公民#8221;。具体来说农民工的权益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农民工的人身财产权益问题;二是社会政治权利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时代的发展,法治的进步,必然带来农民工权利意识的觉醒。农民工的维权行为有合法形式、非法形式以及#8220;中间途径#8221;。从这些方式来看,农民工的维权行为徘徊在自力救济与他力救济之间、理性与冲动之间、传统与现代之间以及政府自上而下以及自下而上的多元化特征。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是关系到我国民主化、法制化进程能否顺利开展,和谐社会能否顺利构建的重要方面。农民工维权的背景和现状值得关注,对农民工维权行为的研究对当代中国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研究内容:
农民工一直处于城市经济社会的边缘,生活环境恶劣、安全系数低、福利待遇差,他们很多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障,维权更是艰难。本文利用调查数据,在描述农民工权益现状的基础上,对他们的维权倾向进行分析。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 国内外研究现状
近年来,国内劳资冲突和劳工维权群体性事件的数量与规模快速增长,这既是中国改革中矛盾长期积累的结果,也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社会矛盾突发期有关(蔡禾等,2009;Chen,2007)。现有农民工维权劳动权益的研究主要有两个方向。其一是工人抗争与阶级形成研究。其二是农民工维权抗争行为研究。农民与农民工维权抗争一直是中国底层维权抗争研究的主要对象,并且保持着延续性的学术沟通对话(Perry,2008;Thireau and Hua,2003;郑广怀,2005;刘林平,2011)。在总结既有研究成果的同时,我们发现,农民工的维权态度是一个尚未得到重视的议题,相关分析仅散见于一些描述性的调查统计,而规范的解释性经验研究几乎没有(王春光,2005;上海市总工会,2011;刘传江等,2012)。
当前学术界对农民工集体行动问题的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农民工集体行动的发生机制。二是农民工集体行动的特征。三是农民工集体行动的分类。态度研究一向是社会心理研究的重点,态度与行为联系密切,影响态度与影响行为的因素之间也有很多共同之处。郑广怀(2007)从个人背景特征(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外出及工作情况(收入、工作职位、工作流动)、企业特征(企业性质和企业规模)和信息获得(相关权利信息的获得)四个方面考察了影响农民工维权行动的微观因素;蔡禾等(2009)从剥夺感、剥夺感、社会资本、企业制度环境等三个维度构建了农民工利益抗争行为的影像模式。
珠三角是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区域之一,聚集大量外来务工人员,自2000年至2004年,该地区农民工因维权而产生的群体性事件从2005起增加到4008起,参与人数从2001年的16万多人次增加到2005年的25万人次。引起了众多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刘林平在对珠三角和长三角外来工劳动权益的对比分析后指出,群体性活动最主要的类型是罢工,其次是集体上访。更多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农民工集体行动的影响因素方面。以上研究成果很丰富,为本文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4. 计划与进度安排
开题阶段:2022.11.27-2022.1.15确定选题、收集资料,撰写开题报告
初稿阶段:2022.01.16-03.26撰写、提交论文初稿和中期检查表
论文修改阶段:2022.03.27-05.07对初稿进行补充、修改并提交修改稿,提交外文文献及中文译稿
5. 参考文献
[1]蔡禾,李超海,冯建华.利益受损农民工的利益抗争行为研究--基于珠三角企业的调查[J].社会学研究,2009(1)
[2]刘能.怨恨解释、动员结构和理性选择--有关中国都市地区集体行动发生可能性的分析[J].开放时代,2004(4)
[3]郑广怀.劳工权益与安抚型国家:以珠江三角洲农民工为例[J].开放时代,20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