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目的与意义
背景2017年10月2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对现行《药品管理法》增加 6 条,修改 9 条,删去 2 条。
规定取消对药企的 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新增建立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和职业化药品检查员制度,严肃处罚数据造假行为等。
其他针对中医药的特别规定无修改。
2. 课题关键问题和重难点
课题的关键问题1.GMP、GSP认证取消后监管方式会发生哪些变化2.GMP、GSP认证取消后对企业新的要求3.取消两类认证的利弊所在取消GMP/GSP认证后,监管方式会有比较大的变化。
原来定期认证和日常监督检查,近两年才辅以飞行检查;取消认证后,产品上市前要做现场检查、生产过程要做合规检查,而上市后的监督检查更多的是更加严格的各类专项检查,还有事先不告知的飞行检查。
综合起来,对企业的检查力度及威慑性是提高了而不是降低了。
3. 国内外研究现状(文献综述)
(一)、法规动向10 月 23 日晚,国家食药监总局(CFDA)发布《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涉及全面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取消 GCP、GMP 和 GSP 认证行政审批;临床试验机构由认证改为备案等。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修正案草案还对临床试验、生产、销售等资质审查的总体思路发生明确转变,从严进宽出到宽进严出,取消 GCP、GMP、GSP 认证审批制度,增加建立职业化药品检查员制度,强化后续跟踪检查。
将临床试验机构由认证改为备案,药物临床试验审批由明示许可改为默示许可,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管理。
4. 研究方案
本次毕业论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并结合相关信息进行论证。
第一步:通过大量阅读文献和有关网上GMP/GSP认证及取消认证的信息,掌握两类认证的意义与不足之处,攫取相关内容并进行筛选。
第二步:确定论证GMP/GSP认证取消影响的方向,对收集的信息进一步解读,着手完成论文框架,细化论文结构。
5. 工作计划
第14周:确定毕设课题,开始准备关于毕设的相关事宜。
收集相关毕设资料,理论知识,相关文献以及有关数据等,并对其进行相应的整理,完成文献综述的写作。
查找相应的英文文献,并翻译完全,为开题报告做准备做好开题报告资料的上传与内容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