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开题报告

 2023-02-05 10:02

1. 研究目的与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工业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环境问题开始凸显,重大污染事件频发、高发,对人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而环境责任保险理论的出现与应用,为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帮助,通过西方国家较为成熟的发展和实践,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成为了解决环境污染和社会发展矛盾的重要手段。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主要作用有以下几点:提高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最大程度的分散企业风险;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将受害者的救济途径有司法救济转移到社会救济,有利于受害者得到有效的救济和赔偿;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社会;有利于我国保险行业与国际接轨,增强保险业的竞争实力。

与西方相比,我国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体系尚未建立,推行环境染责任保险的进程比较缓慢,所以我们应该在借鉴西方先进发展经验的同时探索出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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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它是一种特殊的责任保险,是在二战以后经济迅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诞生的。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关系中,保险人承担了被保险人因意外造成环境污染的经济赔偿和治理成本,使污染受害者在被保险人无力赔偿的情况下也能及时得到给付。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尚处于发展初期,相关法律、标准、运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虽然这些问题是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完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的现象,但必须充分分析这些问题,找出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将是进一步深入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关键。

我国现阶段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存在的问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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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理论研究现状

邹海林的(1999)是研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比较早的著作。认为环境责任保险有事故型责任保险和索赔型责任保险两种。由于事故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存在约束条件,因此,现代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已经由事故型责任保险发展为索赔型责任保险,在保险单的有效期间内发生对被保险人的环境污染责任索赔事件,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袁毅阳、景思江(2009)以我国推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为例,表明在我国环境污染高发的今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必须成为强制险。杨茜(2012)指出目前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参保行业范围狭窄,只涵盖能源运输、核能利用和石油勘测。

2、国外理论研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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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计划与进度安排

一 撰写方案

1、阐述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从环境污染与环境责任保险的特点对两者进行比较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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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考文献

[1]Alberto Monti。Environmental Risks and Insurance_A Como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Role ofInsurance in the Management of Environment-Related Risks。OECD Report,june 24,2002

[2]《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3]袁毅阳,景思江。我国强制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和可靠性。湖北工业大学学报,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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